实用新型保护技术解决方案的方式与专利保护发明的方式相同。实用新型有时被称为 “小专利”,因为它可以保护与专利相似的技术,但实用新型的注册比专利程序更快,实用新型的最长有效期只有 10 年。专利保护几乎存在于每个国家,但实用新型保护是一个补充机构,只存在于某些国家和地区,有时甚至在这些国家内部,实体法和程序法也可能存在实质性差异。
实用新型保护赋予其所有人在专利有效期内(最长 20 年)在特定领域使用发明的专有权。本实用新型确保其所有者享有由国家保障的垄断权,并为所有者提供与专利案件相同的法律手段,在法院、海关或执法部门主张这种垄断权。
实用新型通常保护设备、系统、连接、技术方法和产品。与专利一样,科学发现、科学理论、数学方法、美学创造、智力劳动规则、治疗人类或动物的治疗方法或贸易方法不能受到保护。
实用新型与专利相比保护范围有限,不包括由生物材料组成的产品、生物材料、化学物质、制药物质的生产方法以及这些物质和混合物的医疗用途。这适用于斯洛伐克领土;在捷克共和国,实用新型可以保护物质和混合物的医疗用途,但不能保护生产方法。
斯洛伐克和捷克共和国的实用新型法律实际上来源于1992年的同一法律。我们可以从目前的差异中看出,保护范围确实因国家而异。实用新型对当地产品或作为专利保护的必然结果是有用的。
提交实用新型申请的准备工作实质上与专利申请非常相似。首先,进行检索以确定详细。与专利程序不同是,即使在申请程序中检索出该实用新型有效,然而此次检索并不影响最终的决定。实用新型申请随后在公报上公布,如果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则将对实用新型进行登记。因此,即使从检索报告中得知该技术解决方案已存在,实用新型也可能被登记。因此,一个已知的技术解决方案也可以被登记为实用新型。然后已经登记过的实用新型也会在随后面临被取消的危险。在准备实用新型申请时,我们还会进行现有技术搜索,以预先评估反对或取消的风险。结果分别与申请人或发明人协商,然后起草并提交实用新型申请,通常是在斯洛伐克共和国工业产权局或捷克共和国工业产权局提交。
从基本实用新型申请的优先权日起,我们有12个月的时间在38个国家或地区(通过慕尼黑欧洲专利局)提交欧洲专利申请,同时也可以在世界范围内153个国家或地区(通过日内瓦知识产权组织)提交国际PCT申请 —— 这些申请的优先权日与基本实用新型申请的优先权日相同。从原始实用新型申请中获得的国外申请本身可以是实用新型申请(如果该国存在实用新型),也可以是专利申请。
从法律上讲,要求优先权意味着后续申请的提交日期与基本申请的提交日期相同。因此申请人可获得一年的时间,在此期间处理单个国家的单个申请的同时,可以对发明进行商业开发,从而缩短时间成本。
专利保护最基本的国际法案是 1883 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签署国在该公约中承诺在其国家和地区内进行专利保护。随后,专利法逐渐发展成了目前的复杂形式,有数十个不同设定的期限、复杂的判例法以及对创造性步骤评估的多种方法。而专业的专利语言,有时一句话可能长达一整页,这在外行人看来晦涩难懂。 在绝大多数的国家和地区,申请人在其所在或地址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机构申请时无需由他人代理。申请人可以自行起草并提交申请。但这种自行申请通常会因为不专业而出错,而这些错误即便以后请了专业代理人后也无法纠正。因此如果申请人打算在国外获得专利保护,我们强烈建议由经验丰富的专利律师代为申请,因为在国外对申请进行后续 “纠正”(如果可能的话)的成本一般会很高。
PROTON律师事务所拥有20多年的专利申请和处理经验,目前我们已经代表客户注册了数百项实用新型,在实用新型侵权方面提出诉讼并为客户辩护,使其免受基于实用新型的诉讼。由于PROTON在对抗性程序和诉讼(包括欧洲专利局、斯洛伐克工业产权局、捷克工业产权局、欧盟知识产权组织、斯洛伐克各级法院)等机构中的丰富经验,使得我们现在能够有效地为客户正确的策略和建议,识别风险并进行尽职调查,从而确保客户在这些地区的权益。
斯洛伐克工业产权局确实没有搞错。实用新型不是专利。在实用新型的情况下,只有当有人反对申请时,才会考虑现有技术。不过这种情况下可以提出取消请求,但在实用新型被取消之前该实用新型是有效的。最好的策略可以在详细分析情况后提出,也有可能您并没有对这个实用新型侵权。我们经常遇到对保护范围的误解,即对方根据描述而不是权利要求来判断保护范围。
申请必须对保护主题进行详细描述,以便专业人员能够实施和执行。对于申请中(及后续已注册的实用新型中)未明确界定的技术特征,无法获得保护。实用新型所有人被授予临时垄断权,保护期届满后,相关技术方案可由任何人使用;这种使用既不违法也不违背道德。这一举措可以确保整体技术进步。保护不适用于 “黑匣子” 内未知的内容或 “模糊不清” 的方案。因此,您必须决定是通过严格保密来保护技术方案,还是提交一份日后将公开的申请。我们可以为您制定内部保密指南。